急診高血壓涵蓋高血壓急癥和高血壓亞急癥兩個概念,高血壓急癥指的是血壓短時間內嚴重升高(通常收縮壓 >180 mmHg 和/或舒張壓 >120 mmHg)并伴發進行性靶器官損害。
急診高血壓必掌握的 9 點知識
1. 高血壓急癥的臨床表現
因臨床類型不同而異,但共同特征是短時間內血壓急劇升高,同時出現明顯的頭痛、眩暈、煩躁、惡心嘔吐、心悸、氣急和視力模糊等靶器官急性損害的臨床表現。
2. 血壓異常升高常見誘因
①停用降壓治療;②急性感染;③急性尿潴留;④急慢性疼痛;⑤服用擬交感毒性藥品(可卡因、麥角酸二乙酰胺、安非他命);⑥驚恐發作;⑦服用限制降壓治療效果的藥物(非甾體類消炎藥、胃黏膜保護劑)。
3. 進行高血壓急癥的病情評估時,應進行以下檢查
(1)應測量患者平臥及站立兩種姿勢下的血壓,以評估有無容量不足;
(2)測量雙側上臂血壓;雙上臂血壓明顯不同應警惕主動脈夾層可能;
(3)眼底鏡檢查對于鑒別高血壓急癥及高血壓亞急癥具有重要作用,如果有新發的出血、滲出、視神經乳頭水腫情況存在則提示高血壓急癥;
(4)心血管方面的檢査應側重于有無心衰,如頸靜脈怒張、雙肺濕啰音、病理性第三心音或奔馬律等;
(5)神經系統檢查應該注意評估意識狀態腦膜刺激征、視野改變及病理征等。
4. 實驗室檢查方面
血常規、尿常規、血液生化(肝腎功能、電解質)和心電圖應列為常規檢查。
依病情選擇心肌損傷標記物、心肌酶學、血尿鈉肽 (BNP 或 NTpro-BNP)、血氣分析、胸部 X 線、胸部 CT、核磁共振和超聲心動圖、頭部 CT、MRI、腎上腺 CT 或 MRI、血尿兒茶酚胺等檢查。
5. 降壓目標應采取階梯化降壓方式,分三步走
第一目標:高血壓急癥降壓治療的第目標是在 30~60 min 將血壓降低到到一個安全水平(據患者的具體情況決定)。除特殊情況外,建議第 1~2 小時使平均動脈血壓迅速下降但不超過 25%。
第二目標:在達到第一目標后,應放慢降壓速度,加用口服降壓藥,逐步減慢靜脈給藥的速度,逐漸將血壓降低到第二目標。建議給予降壓治療后 2~6 h 將血壓降至約 160/100 mmHg,根據患者的具體病情適當調整。
第三目標:若第二目標的血壓水平可耐受且臨床情況穩定,在以后 24~48 h 逐步降低血壓達到正常水平。
6. 高血壓亞急癥的治療原則
休息可以使血壓下降,因此在初始(起始數小時內)應以動態監測為主,應在休息并觀察的前提下,給予口服降壓藥治療,24~48 h 將血壓逐漸降至 160/100 mmHg,之后門診調整劑量,可應用長效制劑控制血壓,以期在數周內血壓達標。
應以口服長效降壓藥物為主,避免靜脈用藥或口服快速降壓藥,避免口服硝苯地平片或靜推尼卡地平等鈣離子拮抗劑,可能會引起過度降壓以及反射性心動過速。積極尋找誘因和病因,針對誘因和病因治療,避免反復發作。
7. 主動脈夾層處理
(1)在保證臟器足夠灌注的前提下,迅速將主動脈夾層患者的血壓降低并維持 SBP 100~120 mmHg,心率控制在 ≤ 60 次/min。
(2)藥物推薦用β受體阻滯劑、非二氫叱啶類鈣通道阻滯劑如地爾硫控制心室率,可聯合使用烏拉地爾、拉貝洛爾、硝普鈉等靜脈降壓藥物控制血壓達標。
8. 高血壓腦病
降壓治療以靜脈給藥為主,1 h 內將 SBP 降低 20%~25%,血壓下降幅度不可超過 50%。降壓藥物選擇拉貝洛爾、烏拉地爾或尼卡地平。顱內壓明顯升高者可加用甘露醇、利尿劑。
9. 老年人高血壓急癥
老年高血壓急癥多有復雜的基礎疾病,更容易出現多個靶器官損害。迅速而平穩地降壓是急診救治患者生命的關鍵。應測量直立位血壓,以排除體位性低血壓,并評估降壓治療的體位效應。
>60 歲老年人的 SBP 目標為降至 150 mmHg 以下,如能耐受,還可進一步降至 140 mmHg 以下,降壓速度不宜過快,需遵循高血壓急癥的總體降壓節奏。